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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特派员可获企业股权分红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1-16

近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日前我省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完善科技特派员的选聘及考核机制,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全面落实保障政策和待遇,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实施方案》突出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政策保障,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合理收入。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型企业,或在所服务企业中担任职务,应当从企业中获得有偿服务报酬或股权、期权分红。科技特派员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开展公益性技术服务,应当取得有偿服务报酬。这些措施解除了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二是鼓励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除了基层科技人员外,鼓励引导中央在甘及省属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积极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于企业和地方科技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创新创业行动专项、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等,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优秀科技特派员在评聘职称时按相同级别的综合先进称号对待。建立科技特派员诚信体系和宽容失败机制;三是突出我省的地方特色。鼓励发展国际科技特派员,支持国际科技特派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将“三区”人才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券,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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