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3-7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召开,会后,“四清”运动在全国开展。“四清”:一是以解决经济问题为主的“小四清”阶段,亦称面上教育阶段,即清仓库、清帐目、清财物、清工分;二是以解决政治问题为主的“大四清”阶段,亦称系统社教阶段,即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由于有了这个含义上的变化,致使这场运动出现了起伏、复杂的运动过程。
党中央为了加强对这一运动的指导,1963年5月20日,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同年9月在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又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1964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印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规定的修正草案的通知》。1965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二十三条》明确提出了“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并把“四清”的内容明确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
定西地区“四清”运动,从1962年2月12日开始,到1966年5月结束,历时5年多。共分5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962年2月12日,定西地委成立社会主义教育领导小组,15日,地委就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出安排。分两步走,第一步用10天左右的时间,进行形势教育、“三面红旗”教育。第二步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四反”。第二阶段:小“四清”阶段,亦称“经济四清”阶段。1963年4月8日中共定西地委召开会议,着重讨论在农村进行小“四清”的步骤、方法;在城市开展增产节约和“四反”运动。第三阶段:大“四清”阶段,亦称“政治四清”阶段。定西地委为了贯彻《二十三条》精神,于1965年2月25日批转各县工作组《关于试讲中央二十三条的情况报告》,4月10日又转发了《甘肃省委内部政治清理工作》的补充。要求各县召开四干会和五干会,尽快传达贯彻执行。4月中旬,全区各县相继召开四干会或五干会议。7月13日,地委召开历时5天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今年秋冬在定西、榆中两县开展农村大“四清”运动的安排意见》,提出今年城乡大“四清”运动由地委统一组织领导,分期分批进行。先在李家堡公社试办,取得经验,然后全面展开。大“四清”分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学习文件、宣传政策、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访贫问苦、培训三级干部及贫下中农代表;第二阶段是揭露敌情,引导大家开展三查(查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查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查各种歪风邪气),大揭阶级斗争的盖子,揭阶级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第三阶段是进行“四清”解决集体经济中的一些问题;第四阶段整章建制,建立贫下中农协会,正确贯彻政策;第五阶段是开展对敌斗争,评审四类分子;第六阶段是整顿各种组织,建立各种档案。第四阶段:“四反”运动的开展。定西专区和定西县“四反”运动,主要是以工交、财贸系统为重点。参加这次“四反”的共123个单位,2018名职工。第五阶段:全面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建设阶段。思想教育方面,对干部群众继续深入进行毛泽东思想教育,掀起群众性的学习毛主席著作新高潮;组织建设方面,通过整党工作,对每一个党员进行了工作作风和组织作风的整顿。
来源:定西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