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6
四川省委组织部课题组
●注意上下结合、科学规范,既要符合基层实际,更要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和完善领导示范带动的制度体系,形成“向我看齐”、上行下效的良好格局
●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激励干部相结合,树立向基层倾斜、向主干线倾斜、向艰苦地区倾斜的导向,形成一套正向激励的制度机制
作风问题,就党员个体而言是党性和世界观问题,对党的组织和全党来说,则是一个制度机制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从制度层面探索构建改进作风常态机制,对于有序推进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牛栏关猫关不住”
制度设计过大,放之四海而皆准,针对性不强,牛栏关猫关不住。调查中大家谈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出台制度前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也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的一些制度倡导性要求多,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落实不下去。比如:公务宴请严禁超标接待,但具体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怎样界定“超标”?上级调研不许层层陪同,但怎样接洽工作才合情合理合规?经费报销要合乎规定,但面对不同的事由、项目等等复杂情况,怎样才符合实际,科学规范?倘若界定不清晰,标准不量化、规定不细化、机制不优化,就会给“只说不做”留下种种借口,给“寻找对策”留下操作空间。
过多地强调对下的规范,自上而下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好。风成于上,俗成于下。从某种角度讲,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对一个地方的风气有着重要的导向意义和示范功能。领导干部只有自身行得端、走得正,才会有“向我看齐”的底气,才会有“上行下效”的效果。十八大之后,新一届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之所以迅速在全党上下兴起新风正气,取得作风建设的巨大成效,关键是中央带头示范,自上而下层层执行。
强制性、约束性制度过多,内生性、激励性政策偏少。在调研中普遍反映,当前一些地方作风制度设计主要靠“堵”的方式,很少通过出台一些内生性、激励性政策,以“疏”的方式来鼓励和引导改进作风。从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满意率积分等相关政策的效果看,加强作风建设内生性、激励性政策是一条重要途径,使党员干部既要有转变工作作风的压力,更要有自觉改进作风的动力。
零散性、碎片化政策过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系统配套不够。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出了问题就发一个文件、违反纪律就处罚一批干部,仅仅停留于治标,不从体制机制上发力。这都启示我们,在作风制度设计上要强化问题意识和系统思维,更加注重务实管用、标本兼治,切忌“饮鸩止渴”,只为一时政绩,“好了伤疤忘了痛”。
制度执行落实不够,缺乏刚性的执行监督制度体系。把作风制度当作摆设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制度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印在纸上,使制度散失了应有的权威性。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作风制度时避重就轻、趋利避害;有的搞制度性投机,打擦边球;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搞小圈子,圈子内一套制度,圈子外则另一套制度。
织密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
既要抓大,也不放小。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以党的“三大作风”为核心内容的作风基础制度体系。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大力推进服务群众工作效能建设;实行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从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小处着手,建立健全肃清“四风”长效机制。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既要规范,更要示范。领导干部的态度和行为,对全党全社会是一种行动导向和风气引领。制度设计必须注意上下结合、科学规范,既要符合基层实际,更要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和完善领导示范带动的制度体系,形成“向我看齐”、上行下效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主体机制,领导干部发挥好主导、示范、引领作用,既当好策划者和组织者,又当好传播者和践行者,带头落实、带头检查、带头考核。建立和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每一项具体制度、每一个具体环节都能够责任到人、落实见效。建立和落实好领导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每人负责若干个基层联系点。
既要管住,也要激活。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激励干部相结合,形成一套正向激励的制度机制。在从严管理上,一是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领导干部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问责追究。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制度。突出关键岗位干部调整前的专项分析、一届两轮的基础分析和有突出问题班子的针对性分析,及时准确掌握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贯德才表现。三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强化对选人用人过程的监督。四是建立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新提拔领导干部应就遵守政治纪律、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优良作风、保持勤政廉洁等在适当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在正向激励上,要树立向基层倾斜、向主干线倾斜、向艰苦地区倾斜的导向,建立优秀市县乡党政正职定期表彰制度,对受到表彰的要优先提拔使用;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配备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优先考虑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表现优秀的干部;建立各级财政对下一级交流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帮扶机制,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工作、生活及家庭中的困难;加大从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乡镇事业人员等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力度,着力从政治上关心激励基层干部。
既要着眼于“制”,更要着力于“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当前,中央和地方抓作风建设的制度不在少数,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评、绩效考核和各项检查的内容,对长期不认真落实制度、屡查屡犯的,立即启动追责机制,以严格的奖罚手段促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建立健全群众、媒体和舆论“三位一体”监督制度。把一系列作风制度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发布,把落实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监督问责制度。要强化上级的监督责任,凡因上级监督不力、下级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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