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绿色政绩”考核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2-19
●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差异,推行实施分类考核评价,在县区层面,对生态经济地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乡镇层面,取消对生态功能型乡镇的工业经济考核要求
●将“绿色政绩”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参与各类评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增强考评的生命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这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浙江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地方。近年来,湖州市深入实施“生态优市”战略,在推进绿色发展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绿色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创新完善“绿色政绩”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指标具有鲜明的导向性。科学合理设置约束性指标,解决好绿色发展“考什么”的问题,才能使政绩考评有的放矢,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对科学发展的导向、激励和促进作用。通过逐年递加,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占县区党政实绩年度考核的比重达到30%。一是强化“绿色GDP”指标。2004年开始,采用绿色GDP核算应用体系,将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退化成本、生态破坏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从GDP中扣除。目前,已经把绿色GDP、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列为经济发展质量指标内容,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突出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改善基本要求,把五水共治、治气治矿、现代林业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列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内容,通过提高指标权重,撬动财政有效投入,助力推动自然秀美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指标。坚持在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中推进绿色发展,把节能降耗、现代水利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保护等列为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指标内容,着力构建高效节约资源利用体系,进一步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创新完善“绿色政绩”考评方法体系。针对绿色发展隐性、连续性、差异性等特点,有效拓展考评手段,才能进一步考准考实“绿色政绩”。一是推行分类考核。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差异,推行实施分类考核评价。在县区层面,对省级生态经济地区进一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乡镇层面,全面取消了对生态功能型乡镇的工业经济考核要求。二是加强专项考察。针对每年中央和省、市绿色发展重点任务,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察,结果作为对县区、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综合评价。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专项考察、个别谈话等方法,辩证分析干部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前任基础和现任业绩、个人贡献和集体作用,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既看发展显绩又看发展潜绩,不让注重绿色发展、持续发展的干部吃亏。
创新完善“绿色政绩”考评主体体系。考评主体在政绩考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考核评价是否具有公信度,考核评价主体是关键。一是坚持组织主导。建立生态考核实绩分析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具体参与,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考评把关。二是扩大群众参与。组织开展“绿色政绩”群众满意度测评,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市民观察团”等现场检查,探索推行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定期将领导干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整治等“绿色政绩”集中公示,有序扩大群众对考核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度。三是用好专业力量。注重发挥相关专业部门的职能优势,精选业务骨干参与“绿色政绩”考评。完善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听证公示三项制度,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和生态建设专家参与考评,依托社会调查机构规范开展考评基础性工作,合力保证考评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创新完善“绿色政绩”考评成果应用体系。充分合理运用考评结果,是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的根本。湖州市坚持把“绿色政绩”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参与各类评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增强“绿色政绩”考评的生命力。一是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硬约束”,把贯彻上级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坚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列为“一票否决”事项,强化“绿色政绩”考核底线要求。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进行降档降级,直至取消考核评比资格。二是作为干部选任重要依据。对生态文明建设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旗帜鲜明地褒奖重用善于推动“两山”良性互动的干部、善于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干部、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三是作为责任追究重要依据。对“绿色政绩”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绿色发展责任落实的制度刚性。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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