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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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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2-24

李玉妹

  一、加强基层党建是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基层工作,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各地区各部门在抓基层党建促进农村(社区)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一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亲力亲为。省委主要领导聚精会神抓党建、率先垂范抓基层,重视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矛盾化解制度机制,促进实质性、源头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级党委书记带头抓基层,深入农村基层一线靠前指挥,设立“书记项目”,挂点包村化解矛盾。层层开展上级党委对下一级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建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工作突出问题的解决。二是突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基层安定有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建立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四议两公开”和“四民主工作法”,加强依法治村和民主监督,健全党领导的村级组织运作机制,探索农村党组织设置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驻农村“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和流动党员作用,基层各类组织得到共融共治,合力推进农村基层的稳定与发展。三是连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012年以来,按照年年排查、年年整顿要求,共有480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得到有效整顿转化,建强了班子,化解了矛盾,稳定了基层,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全面推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从去年10月开始,全省1600个乡镇(街道)近2万名领导干部全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打通“最后一公里”,基本实现联系群众全覆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党的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五是全力支持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农村基层组织运作,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2010年至今,省财政共投入29.8亿元,保障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基层组织运作经费逐年提高,达到每年5万元,村“两委”班子成员补贴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各地还建立了离任村干部补贴等激励保障制度。这些经验做法,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大胆创新、探索实践的结果,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很好保证。

  看到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去年以来,根据省委部署,省人大和省委组织部牵头用半年多时间分别开展了村改居、纯农村、纯社区专题调研。调研表明,我省一些农村基层工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涉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比较突出。我省农业在三大产业中仅占4.7%,农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也只有1.7%。但是,从全省不稳定因素看,农村基层反映的问题却占大多数。去年,群众到省上访反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的批次和人次,都占全省上访总量的50%以上,居第一位。而这些涉农案件和群众到省上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又与土地直接有关。二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自身问题比较突出。就农村党组织书记而言,有的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不胜任,带队伍能力弱、驾驭能力弱;有的村党组织书记长期缺职,乡镇(街道)和县(市、区)认为选不到合适人选;有的作风不正,漠视群众,平时忙自己的事,工作不在岗;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怕得罪人,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能拖则拖,能瞒则瞒,对服务群众不尽心,糊弄刁难群众;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有事也不与群众商量,搞一言堂;有的不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缺少群众基础,缺乏事实政策依据;更有甚者就是贪腐行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民生事务各个环节,侵占村集体资产、征地款、涉农补贴、专项资金和扶贫救济款。就农村基层组织来说,有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连正常的工作都难以开展;有的村党支部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等基层组织长期不协调、不团结,各自为政,内耗比较严重,形不成合力;有的没有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调整完善党组织设置,出现一些组织设置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现象;有的党员不能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长期不参加党的一些活动;有的村基础保障不到位,村级经济发展落后,无钱办事。

  上述问题使我们认识到,在我省早已总体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确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课题。比如,如何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利益诉求,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问题;如何有效体现好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问题;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重要论述问题;等等。为此,我们认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新的矛盾和问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二、农村基层党建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的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来推进党建工作,以农村发展成效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就党建抓党建、党建与发展“两张皮”问题。

(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打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当前,要集中解决6个突出问题。一要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款问题。尽快摸清底数,督促有关征地单位按政策足额兑付征地补偿款;适时修订《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二要认真落实留用地。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2012年年底前形成的留用地历史欠账。三要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要跟踪解决,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四要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问题。省里的设想大体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征地社保资金量较大地区,参照征地补偿款结算方式将征地社保资金一次性划拨到村集体账户,由村集体确定保障对象,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按照较高档次参加城乡居保;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征地社保资金量较小地区,由县级政府主导征地社保资金分配,优先用于补助60岁以上老人参保和增发基础养老金。五要严格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两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加快修订《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六要打造农村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科学设置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要覆盖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上述6项具体工作中,解决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留用地和农村土地“三乱”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落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落实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抓好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打造农村公共服务平台,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经济和信息化、民政等部门负责。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定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按照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4个方面领导核心作用:一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在执行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中起组织者、推动者作用;二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无论是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还是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组织,都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三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都要由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讨论决定、领导实施;四是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领导核心,肩负着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的重要职责,肩负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发挥着凝聚群众的主心骨作用。

结合我省农村基层实际,以上4个“领导核心地位”可以具体体现为4项权力,就是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管理监督权。为此,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第一,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保证村(社区)“两委”拧成一股绳,团结一致,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推行“政经分离”的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第二,继续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第三,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对此有具体要求,我省各地基本上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在人员构成、职责任务、工作机制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准确把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担任,参加或列席村“两委”会议。二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和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三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第四,坚持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是继续坚持长期抓、反复抓,年年部署、年年落实,今年仍然按照10%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各市、县(市、区)要实事求是排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村,县(市、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第五,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三)抓住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讲,说一千道一万,书记是关键。首先,要高度重视,用心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当前,有的地方存在选用农村党组织书记难现象,我们认为关键是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重视不重视、用心不用心的问题,不是有没有人选的问题。乡镇(街道)党委要履行支部书记选拔的主体责任,县(市、区)委特别是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选拔的指导责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要履行选拔的督办责任。要拓宽视野,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书记。要按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向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要抓好支部书记的培养,省、市、县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争取用3-5年时间使全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以问题突出村(社区)为重点,按照12左右比例确定基层书记后备干部,并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同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其次,要从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员干部是群众的一面旗帜。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好了,基层党组织就强,基层的问题就能够得到及时化解。要制定和落实好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既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又注重从外来农民工和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党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尽心尽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教育引导群众,执行好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从严从实落实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

  各级党委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强基固本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切实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顺利进行。

  一要狠抓党建责任制和考核的落实。市、县(市、区)党委要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把抓好农村基层稳定和基层党建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尤其是县级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不能荒掉自己的“责任田”。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农村基层基础和基层党建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责任,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要根据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要求,建立市、县、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的责任清单,制定农村基层党建考核的意见,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突出“五看”,一看农村土地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了没有;二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好了没有;三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了没有;四看农村党组织书记选好用好管好了没有;五看基层和谐稳定和基础保障到位了没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没有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突出问题整顿转化工作不达标,群众不满意,党组织长期形不成核心,党员发挥不了作用的;对侵占群众利益,导致村级班子出现塌方式腐败的,要视情况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及其书记采取亮黄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等措施。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农村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选拔任用干部结合起来。市、县、镇党委书记要把上述内容作为每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的“龙头”作用。乡镇(街道)最了解农村,最熟悉基层,最直接接触群众。乡镇(街道)党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抓村必先抓乡镇(街道),强村必先强乡镇(街道)。要强化乡镇抓村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意识,促使乡镇(街道)党委、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上。要认真落实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强化乡镇(街道)联系群众、发现问题的责任,强化县(市、区)督促指导、解决突出问题的责任,真正实现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要为乡镇(街道)干部创造必要条件,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实行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工作补贴制度。要支持乡镇(街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完善必要的文体、卫生设施,妥善解决乡镇(街道)干部的食住问题,逐步改善乡镇(街道)机关基本生活设施。要为乡镇(街道)和乡镇(街道)干部减负减压,切实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等。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要求,确保基层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要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广东省委已经成立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的做法。乡镇(街道)要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专抓农村基层治理。各级涉农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农村基层治理和基层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要配强熟悉农村基层、懂党建的专门力量抓基层。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特别是县一级要配齐配强组织员,乡镇(街道)要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工作者。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各级财政要保障到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标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要完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及服务设施,帮助那些没有活动场所的村级组织尽快把场所建起来,切实做好管理使用工作,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做好基层工作、加强基层党建任重而道远。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抓基层抓党建的职责,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维护全省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来源:学习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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