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揽过”是一种境界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3-18
赵畅
为官者不怕犯错误,只怕有过失、有错误而不能正确对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朱德同志曾经说过:“除了庙里的泥胎不犯错误,活着的人哪个十全十美?”然而,在错误面前,特别是为官者,并非人人都能站出来并揽过来。其中原因在于怕引火烧身,怕因此而失了面子、丢了帽子。在这般扭曲心理作祟中,有人不愿、不敢“揽过”,以至千方百计将错误和过失往别人身上推。
愿不愿、敢不敢“揽过”,不仅是个人的品德问题,更是一个官德问题。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一个襟怀坦白、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为官者,是必定能够“揽过”的。在这方面,邓小平同志是我们的楷模。1980年4月1日,邓小平同志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对“大跃进”承担了责任。他说:“‘大跃进’,毛泽东同志头脑发热,我们不发热?刘少奇同志、周恩来同志和我都没有反对,陈云同志没有说话。在这些问题上要公正,不要造成一种印象,别的人都正确,只有一个人犯错误。这不符合事实。”邓小平同志不回避失误,勇于“揽过”的行为,不仅丝毫没有影响他作为一位伟人的威信。相反,他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起了更加高大、更富魅力的形象。
“揽过”就是承担责任,“揽过”就是为了反思,“揽过”更是为了改过。敢不敢“揽过”,能不能“揽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为官者是否具有敢于负责的精神。一个连自己的错误都不愿承认的人,就缺乏那种敢于负责的品质和勇气,也就不会在工作中大胆开拓、勇于进取。在前进道路上,我们会碰到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无论在决策中抑或实施决策中,难免会出现失误。出现失误,并不奇怪,也不可怕。关键在于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揽过”,并善于反思教训,依靠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集体智慧和力量纠正失误。这既是领导班子集体团结一心干事业的重要基础,也是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必要前提,更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靠保证。
为引导和帮助为官者强化“揽过”意识,上级组织也须给下级创设“揽过”的宽松环境。如若对下级的错误、过失,不分轻重大小,不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皆一棍子打死,那么为官者就不会愿意自觉“揽过”。但“揽过”,不是要将与己无关的过失、失误统统都揽到自己身上来。否则,失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只意味着包庇,意味着放纵。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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