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责必问成常态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4-22
钟萍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目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履职中,表现为工作上应付了事、得过且过。对这种现象出重拳下猛药、严加惩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也是天津滨海新区出台问责办法的剑之所指。
贯彻从严治吏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我必须为”的观念,从根本上破除“庸懒散慢”。
扎紧制度的笼子,要有具体可行的责任机制。职责不清,容易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和“谁都干、谁都不干”的“踢皮球”现象。明晰责任清单,把部门职责、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清单化、具体化,画好“必须为”的坐标系,厘清和明确“职责边界”,才能让每一名干部对照坐标系来履职,不给干部推诿卸责的借口,也为考察问责树好对照标准。
完善督查机制要深入。督查不严,即是纵容干部投机取巧、不下真功夫。要建立常态化的工作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查频率,拓展督查深度,从深从细开展工作督查,杜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和走马观花式的督查,让干部没有“临时抱佛脚”的机会。
天津滨海新区探索细化问责办法,力求问责对象全员化、问责情形具体化、问责程序实用化,提高了问责的可操作性。而制度的落实除了可操作性还在于有效执行。执行不力,则问责制度容易沦为稻草人。加大问责力度,不能因为问题小就不追究,也不能以罚代究,坚决防止小过拖成大错。必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常态,让在位不为者、懒政慢为者、为政乱为者下课。(江西瑞金市委组织部)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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