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是关键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9-12
欧阳清文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杜绝“劣币驱逐良币”,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重要一环。从现实情况来看,少数“有病”官员能边腐边升,有重视不够、风气不正、追责不力等因素,但根本上还是党组织没有担起应负的责任,考察不实、把关不严的结果。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顶层设计和制度执行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执行,特别是对“四凡四必”的落实情况要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维护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制度;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识人、选人、用人的功夫下在平时,全面准确把握干部“健康”状况,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德才,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扎实可靠的依据。
避免“带病者”漏网,各方必须同步施力,织起防止“带病提拔”的过滤网。党委(党组)要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组织核心作用,建立干部“健康”状况考察沟通监督机制,请人民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作风情况进行共察会审,党委(党组)的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干部的德才、作风做到明了于心,对其它领域的干部情况要时常主动了解。一把手要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牵头抓总,做到兼听、明察,尊重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的评价结论,对发现的“带病”官员主动出击及时处置。党委(党组)成员要对一把手履行制度程序进行有力监督,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对防止“带病提拔”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定了环节措施,为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要严格贯彻执行《意见》,对造成“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的严格追究主体责任,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要首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链条追究相关环节的责任,倒逼各个环节上的责任人切实按制度办事,做到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关键时刻能拿起制度的武器抵制不合规矩的“指示”,防止出现掉链子的情况。(湖南省吉首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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