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驻村之“困”何解?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9-30
张 越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第一书记长时间不驻村,有的村甚至连什么叫“第一书记”及“第一书记”是谁都不知道。这值得我们组织部门深刻反思”。某省领导在全省组织部长工作会议上指出。
“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关的规章制度越来越健全,派出数量也越来越多,可为什么驻村成效却打了折扣?
选派部门责任心不强。选派部门是“第一书记”的“娘家”,负有“管理、服务”的重要职责。在实际工作中,选派部门对“第一书记”工作支持力度不大,经常以单位“业务忙、人手不够”等理由将“第一书记”抽回单位从事原岗位工作,导致“第一书记”没有完全与选派单位脱钩,驻村连续性不强,责任意识逐渐淡化,驻村积极性降低,驻村工作成效大打折扣。
乡镇存有“外人”思想。乡镇党委是“第一书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有的乡镇存有“外人”思想,觉得“第一书记”的挂职时间一般只有2-3年,到期后就离开了,没必要太“较真”。加之这些干部都是“上级”单位派下来的,乡镇党委不敢轻易“调度”。更何况村发展所需的资金、项目还得靠他们支持,万一“要求必须驻村”的事“得罪”了他们,就得不偿失了。有了这些“顾虑”,乡镇党委对“第一书记”的管理便“放不开手脚”,对“第一书记”管不到位,严不到份,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一书记”自身“不硬”。有的“第一书记”在思想上不重视驻村工作,认为帮村不过是招进几个“项目”,扶贫不过是“给钱给物”,村情村务跟自己关系不大,驻村只会“浪费”时间;还有的“第一书记”坐办公室久了,受不了驻村的苦,尽管村里腾屋搭床,却迟迟不见“第一书记”人影;有的“第一书记”虽然驻村,但开展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只接触村干部,走访农户覆盖面不宽,群众知晓度低;还有的“第一书记”纪律观念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单位、任职村“两头”不见人,导致群众连“第一书记”是谁都不知道。
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第一书记”驻村之“困”,需要组织部门、选派部门、乡镇党委、“第一书记”的共同努力。
选派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派出单位不得对其安排工作任务,严禁将其调回单位从事业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暂时召回“第一书记”的,必须向组织部门打书面请示。
组织部门严格例会制度。组织部门要建立完善“第一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要不定期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暗访等形式,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对工作日不在岗、群众知晓率低的“第一书记”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乡镇党委强化责任落实。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第一书记”工作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考勤登记等,对驻村工作时间达不到要求、年度帮扶任务没有落到实处的“第一书记”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处理,真正管到位、严到份,确保“第一书记”住得下、干得好、有成效。对随意召回“第一书记”的派出单位,要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必要时向组织部门报告。
“第一书记”要加强自身建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解决驻村难题,关键还要靠“第一书记”本身。“第一书记”要明白三个道理:一是思想认识有多高,工作干劲才有多高。挂职“第一书记”,是进基层、接地气,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加强实践锻炼的重要机遇,要深感这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必须把工作干到“第一”,困难时冲在“第一”,努力对得起“第一书记”的称号;二是与群众走得有多近,感情才有多近。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遥远路途的距离,而是人与人之间心灵的距离。只有和群众走得近了,交流得多了,心灵才能贴得近,外来的“书记”才能听到本地村民的真心话,才能为民办好实事;三是帮扶力度有多大,自身价值才有多大。人生的价值有多大,不在于官职高低、钱财的多少,而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了多少事、贡献了多少力量。“第一书记”驻村时间仅有2-3年,转瞬即逝,只有驾驭好这个“奉献自我、展示自己”的舞台,才能让自身价值得以高质量实现。(山东省蓬莱市委组织部)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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