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断“带病”干部晋升路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0-24
甬祖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任前把关,提高考察质量,力争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难在压实责任,重在考察把关,只有真正做到考准察实,才能切实把“带病”干部阻断在晋升路上。
长期了解与即时考察。选干部是阶段性工作,察干部则是经常性任务。对干部的选用,通常以即时考察为主,若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就难免会出现“带病提拔”现象。“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若想选得准,必须察得实。这就促使我们要坚持看平时、重一贯,经常性、近距离接触干部,多渠道、多途径了解干部,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对干部情况胸有成竹,切实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建立一套涵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察、专项考察、调研考察和民意调查的考察体系,通过日考勤、周记录、月对账、季考评、年测评,精准识别干部的日常品行、能力特点和一贯表现。
面上了解与点上深究。现实生活中,要想看清看透一个物体,既要用“广角镜”,又要用“显微镜”。鉴于此,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善用“显微镜”,根据考察对象工作履历、成长轨迹、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善于引导、适时提问,善听“话中之话”、“弦外之音”。同时,要常用“广角镜”,定期与纪检、检察、巡视、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信息,并加大对干部“八小时外”和“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力度。推行德行考核评价,明确政治品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4大类正向指标,细化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交友不慎造成严重后果等反向指标,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
规范程序与简便操作。“规范”就是要注重制度的约束力,“简便”就是要注重制度的操作性。干部考核应当是两者的有机结合,过于讲究“规范”就会出现形式主义,过于讲究“简便”就会影响严肃性。一方面,应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根本遵循,突出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切实拧紧程序的“水龙头”。另一方面,应以“务实管用、简便易行”为方向,优化考察方案,意义不大的形式套路删繁就简,并适当拉开考察与会议讨论的时间间隔,防止搞“印证式”、“应景式”考察,避免“赶会”、走过场。
个体责任与集体责任。好的制度,有的执行好,有的执行不好,其差别就在于责任是否落实,落实是否具体到人。为此,要牢固树立选准用好干部是本职,发生“带病提拔”是失职,明知干部“带病”仍然提拔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压实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干部考察组的责任,确保各责任主体尽职尽责。要归责到位,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确保责任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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