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人风气涵养政治生态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2-13
黄玉剑
以德才比高低、按公认定人选、凭实绩用干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地位
对伸手要官的人勇于“亮红灯”,对讨价还价的人敢于“唱黑脸”,对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的行为坚决抵制
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前提在从严选吏。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对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提出明确要求。只有从源头上健全机制,从运行上完善程序,从结果上强化责任,才能以选人用人的好风气引领风清气正的政治好生态。
树好严格选人“标杆线”。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不选什么人,怎样选人,不仅事关一个地方的事业发展,而且事关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把好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关,对拟任对象的政治品行、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注重“五用五不用”的取舍原则,用信念坚定的干部,不用品行不端的干部;用为民服务的干部,不用脱离群众的干部;用勤政务实的干部,不用作风飘浮的干部;用敢于担当的干部,不用敷衍塞责的干部;用清正廉洁的干部,不用违规乱纪的干部,把用人导向树起来、立起来,把用人标准严起来、实起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通过健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事业为上,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取人等偏向,切实以德才比高低、按公认定人选、凭实绩用干部,真正把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用起来,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着力形成用好一个干部、树立一面旗帜、形成一种导向、凝聚一股力量的良好格局。
把握规范操作“基准线”。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丝毫差错,容不得任何闪失,要规规矩矩按政策办事、老老实实按原则操作、安安分分按制度运行,确保选人用人不脱轨、不偏道、不违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全程纪实制度,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规范操作,做到坚持政策不动摇、执行标准不降低、遵守规矩不走样、把握要求不放松,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以操作的公平公正确保选人的公道公信。坚持把“四凡四必”作为任前考察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纪检机关的意见认真听取,对反映党风廉政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看清拟任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过得硬、个人有关事项是否核得实、纪检监察机关“健康体检”是否通得过、群众举报信访是否经得查。通过把功夫下在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上,着力把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把那些“带病”的干部挡在门外,不让投机钻营者钻空子,不让浑水摸鱼者捞好处,不让别有用心者占便宜。
恪守纪律约束“分界线”。用人不正之风是损害党内政治生活的催化剂,是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源。面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碰硬,对那些伸手要官的人勇于“亮红灯”,对那些讨价还价的人敢于“唱黑脸”,对那些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的行为坚决抵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和“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划清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为的界限,为规范选人用人构筑“防火墙”、念牢“紧箍咒”、树立“警示牌”,用铁的纪律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不让买官卖官者找到市场,不为跑官要官者开后门,不给说情打招呼者留情面。健全电话、信访、网络、短信等监督平台,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社会监督的“聚光灯”下,让各种不正之风无处遁形。加大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高悬责任追究的“利剑”,既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谁在搞不正之风,就让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让歪风邪气有泛起之机,着力匡正选人用人偏向,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江西省上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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