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城市基层党建共同体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8-3-9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城市基层党建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加强、融合互通,妥善处理好“三种关系”,构筑城市基层党建共同体。
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统”,就是方法上“统筹”,资源上“整合”。“分”,就是体制机制上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要建立各级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打破驻区单位党建“壁垒墙”,有效整合城市资源。要压实党组织抓党建职责,明确县委“一线指挥部”、街道党工委“龙头”、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工作职责,变“单打独斗”为“整体作战”。
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条”就是行业系统部门的垂直管理,“块”就是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要按照“部门管事、街道管人、社区履职”的思路,明确行业系统部门对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负双重责任,主动融入属地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要建立健全行业系统部门与街道社区双向压实责任、双向沟通协调、双向考核激励,实现条块织成“一张网”、拧成“一股绳”。
处理好“闭环”与“开放”的关系。“闭环”就是社会治理问题不出社区,“开放”就是开放区域资源、开门开展活动。街道社区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确保职权范围内的各类矛盾、各项事务不出社区、自行解决。要推动城市区域内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通过共商共议社区事务、共举共办党日活动、共享共用设施资源,形成互联互动、融合共建的新格局。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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