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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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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9-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兰州市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分类定责,强化分析研判。针对干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力求把准问题关键,抓好对领导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对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干部推荐考察等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由组织部门分析研判,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对纪检、信访、督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力,干部为官不为或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事项方面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等问题,由相关部门根据问题轻重进行分类甄别,列出问题清单,提交组织部门后作出有关警示教育。建立了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每月定期受理转办工作,协同抓好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抓细抓小,从严管理教育。着眼抓早抓小抓苗头,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轻微问题,没有造成影响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外,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对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诫勉处理。严格处理程序,对收集的各类问题认真筛选,提出需要提醒、函询或诫勉的领导干部名单,根据诫勉对象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谈话人,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其他领导由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截至目前,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违反有关纪律的37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

完善机制,确保结果运用。严明工作机制,要求领导干部接受提醒、函询和诫勉时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按期回复,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履行干部监督职责,积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建立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详细留存有关资料,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拨或者重用。强化对领导干部整改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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