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层层严堵“带病”干部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9-26
近日,甘肃兰州市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办法(试行)》,通过规范推荐提名、考察了解、分析研判、任前征求意见、责任追究等环节,完善干部选任工作,防止“带病提拔”。
严把任前审核关。严格实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审核制度,每名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必须详细填写审核表且确认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后,才能提交会议研究。严格执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提名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干部个人向市委或市委组织部提名推荐市管干部人选时,必须详细说明被提名推荐对象遵守“六大纪律”等情况和缺点不足等内容,并与受理人当面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制度,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审核领导小组根据核查比对结果,审定是否影响任职。
严把考察了解关。配套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定期考核评价、专项调研、随机考察、个别谈话、跟踪走访、联席会议等方式,准确掌握干部基本情况。注重综合分析研判,对干部有无“病症”,“病症”的性质、程度、是否影响使用以及如何使用等作出预判预警。
严把征求意见关。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严格任前意见征求,考察对象确定后,分别征求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的意见。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信访举报凡涉及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的,直接组织力量查核;反映线索内容具体的,一律进行核查,形成结论,尤其是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严把责任追究关。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对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任职问题的干部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倒查前面环节的相关责任。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调查尚无结论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影响使用,组织已经掌握,但尚未核实或未认真核实清楚,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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