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严把档案任前审核关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0-11
核心提要:任前审核档案2168卷,发现问题暂缓任用71人;审核把关不严、隐情不报、执意提拔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近年来,辽宁抚顺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审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加强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针对一些单位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对干部档案审核责任不清、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抚顺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责任,以“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为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转干部、引进人才等进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紧盯“三龄两历一身份”,坚持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原始记载情况作为干部任前审核的首要依据,审核档案材料内容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前后一致,在系统审核、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干部作出客观真实评价,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
该市制定《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流程》,明确审核内容、步骤、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在确定为提名对象、尚未进行民主推荐前,先由有关干部处(科)室进行初步审核;在会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束、即将确定考察对象时,由考察组进行复审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审核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任前审核结果与组织上掌握情况一致、符合提拔任用条件、不存在其他问题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对档案中缺少重要原始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说明的,或材料涉嫌涂改造假、重要事项存疑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尚无明确结论的,暂缓干部任免调动等工作程序。全市自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以来,共任前审核档案2168卷,因发现问题暂缓任用71人。
在干部档案初审、复审过程中,审核人均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签字并对审核结果负责。该市对审核出的问题如实逐条进行登记、汇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办结销号制。历次审核纪实材料由审核部门及时归档保存以备查。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审核发现干部本人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造假的,追究干部本人责任;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隐情不报、执意提拔等失职渎职行为的,特别是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干部“带病提拔”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考察组相关人员、有关领导坚决严肃查处;对审核结果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影响干部选任工作正常进行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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