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脱贫战场识干部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0-27
为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脱贫攻坚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青海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抓实“123”机制,督调结合拧紧螺丝。为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以考核“指挥棒”推动“123”工作机制落到实处(“1”即建立单位与村的固定结对关系,形成一线有干部、后方有靠山的“一联”工作机制;“2”即建立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的“双帮”工作机制;“3”即建立治穷、治弱、治乱并举的“三治”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组成督查调研组,与市、县、乡、村四级干部1.3万余人面对面交流,实地督查各地脱贫攻坚情况。全省4500多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全覆盖结对共建,14.5万名党员干部职工与15.92万户贫困户结对认亲。目前,结对共建单位协调落实项目1100多项,党员干部帮助制定脱贫措施10.3万余条。
确定目标任务,立军令状传导压力。对各市州明确了“八个一批”、稳定脱贫人口、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等考核指标;对各部门明确了“123”工作机制和“十个专项扶贫行动方案”的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区)明确年度减贫任务、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发展、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57项考核指标;对在职党员明确了结对认亲的帮扶形式和效果;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明确了帮扶内容和成效。同时,逐级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
加强制度建设,定规立矩激励鞭策。出台《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贫困县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管理办法》规定,驻村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机关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评聘职称,企业人员保证全额工资奖金并优先晋级涨薪;对工作不尽责、能力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等七种情形须召回干部。《考核办法》规定,脱贫攻坚考核评为较差等次的,对党政正职和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同志,采取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