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2-1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提名工作,江苏连云港市出台了《实名推荐市管干部人选实施办法》,对实名推荐市管干部的原则、方式、程序和纪律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上遏制识人不准、用人不当等问题发生。
实名推荐主要有单位党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单位党组织推荐市管干部人选时,要在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或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听取意见,经集体研究后上报。个人推荐时,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干部、群众,都可以个人名义,通过署名材料方式向市委推荐市管干部人选,畅通了民主推荐渠道。
细化程序步骤,增强实名推荐工作的可操作性。针对单位党组织推荐市管干部人选,明确了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初步审查资格条件、审核干部档案、了解廉洁自律情况、集体研究、填报《单位党组织推荐市管干部人选登记表》等程序步骤。针对以个人名义向市委推荐干部人选,要求推荐人认真了解拟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群众口碑、廉洁自律等情况,实事求是填报《个人实名推荐市管干部人选登记表》,按要求署名并说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在推荐对象的确定上,要求推荐单位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推荐职位具体要求,对拟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非市管干部的拟推荐人选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未查核或查核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市委组织部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事项核查,被推荐人选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建档备案,并适时纳入民主推荐范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纳入民主推荐范围,同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推荐单位党组织或推荐人。
强化党委(党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人在民主推荐干部中的责任,把推荐行为与推荐结果联系起来,从源头上防范识人不准、选人不当、用人不公问题。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署名并进行责任承诺;个人推荐的,个人要署名并进行责任承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隐瞒被推荐人选存在的重要问题,或不认真履行审核、调查责任,搞人情推荐,影响组织公正、准确选人用人的,或因跑风漏气泄漏秘密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去年以来,该市实名推荐市管干部人选90名,目前已被提拔使用47名,被列为市管副职后备干部的14名,没有接到一起关于推荐对象的信访投诉。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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