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1-3
记者近日从酒泉市委组织部获悉:2016年以来,酒泉市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管措施,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截至目前,酒泉市对干部考察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不胜任现职的17名(县市区10名,乡镇7名)干部,坚决进行了免职、不予提名、转任非领导职务、取消提拔等处理,确保了人选质量。
在“两代表一委员”推选中,酒泉市制定《酒泉市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人大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和政协委员建议人选考察办法》,建立纪委、信访、卫计、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从政治立场、遵纪守法、价值观念等5个方面,对初步人选全部进行了深入细致考察;取消了64名不符合“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资格,切实把牢了选举单位初审、党员群众评审、县乡党委复审“三道关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此外,酒泉市严把基层干部选拔关,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凡提四必”要求。
按照要求,2016年以来酒泉市先后对810名市委拟提拔干部、县市区换届拟提名、“两代表一委员”等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对93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随机抽查核实,对未如实报告的干部进行了函询和谈话诫勉;先后对644名换届拟提名人选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核,对县(市、区)换届中涉及的518名继续提名、新提名以及“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相关信息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644条,核查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38件,并通过制定《酒泉市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建立换届风气快查速核机制。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