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严把重要关口提升选人用人质量水平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4-19
酒泉市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的要求,严把四个关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严把“初始提名关”,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按照分级负责、逐级传导、以上率下、严格问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程序,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在初始提名方面的“领导和把关”责任,严格实行拟提拔对象基层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推荐提名、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市委全委会议推荐提名、县处级干部基层党委(党组)推荐提名和领导干部实名推荐提名制度,使提名过程变“小圈子”酝酿为“大范围”推荐,进一步提高推荐考察人选质量。
严把“组织考察关”,增加任前考察深度。注重发挥综合分析研判在干部选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研判前置原则,把考察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定期对市管领导班子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各方面情况,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科学依据。坚持在经常性谈心谈话中近距离接触干部,在加大平时考核力度中体检干部,在班子分析研判中掌握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落实中考验干部,在基层一线实践中发现干部,通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面谈了解、综合评价等方法,多方面了解、多角度观察、多层次印证干部德才表现,真正考准考实干部。
严把“联合审查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把防止“带病提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聚焦点”,严格落实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建立联审联查联动机制,做到“凡提四必”,即: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凡涉及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常委意见不一致的干部,一律取消任职资格或暂缓任职,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严把“程序步骤关”,确保过程标准规范。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严把干部选拔任用重要环节和关键程序,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办法》《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从16个环节83个步骤对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规范,对每一个环节工作轨迹进行全程纪实,杜绝了简化程序、绕过程序、倒置程序等问题的发生,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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