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严”字当头推进干部“能下”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4-6
酒泉市从标准界定、渠道畅通、措施落实上入手,进一步从严推进干部“能下”工作,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全市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从严立规矩,在界定“下”的标准上下功夫。制定印发《酒泉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界定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追究、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违纪违法免职等6种干部下的类型,重点从违反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执行市委重大决策不力及精准扶贫、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任务落实不到位等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对干部问责追究的18种情形,围绕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3种具体情形和表现,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有章可循,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从严定方式,在畅通“下”的渠道上下功夫。紧盯不守规矩、不干净、不担当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准确掌握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个人申请提前退、不胜任现职及时调、不适宜现职就地转、纪委建议果断免、工作失职主动辞等6种干部“能下”的方式。特别是围绕问责追究这一重点,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维稳、来信来访、重点工作、主要指标等6个方面的工作逐一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对责任地区、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别明确了约谈、挂牌督办、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13种方式及时进行处理,真正使制度真正严起来、立起来、挺起来。
从严抓落实,在加大“下”的力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综合研判、关爱提醒、调整处置、教育管理、督查反馈六大工作落实机制,通过专题调研、督查通报、定期约谈、压力传导、诫勉谈话、函询提醒、责任追究、舆论引导、责任倒查等多项具体措施,确保了干部“能下”工作的导向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得力、成效更加明显。2015年,酒泉市市、县两级共调整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133人。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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