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大丰区:聚焦“三权”严管一把手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6-14
●盯牢“用人权”,从主体、缘由、时机、步骤等方面规范干部动议;约束“用财权”,组织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衡“决策权”,推行决策权分散改革,促进权力向副职分流 近年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在科级干部管理中突出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着力规范监督用人权、用财权、决策权,让一把手守纪律讲规矩。 该区盯牢“用人权”,制定《干部任用动议环节实施办法》,从主体、缘由、时机、步骤等方面规范干部动议,探索实施会议提名、组织提名、个人提名等多种提名方式,防止用人一把手说了算。经常性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掌握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整体情况,督促纠正不足之处。定期实施“一报告两评议”,强化干部选用的自我约束和群众评议监督,整改处理群众满意度较低、意见反映较大的问题,并追究一把手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约束“用财权”,组织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围绕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分配权、执行权开展审计评价,界定党政一把手负有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审计评价结果作为一把手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准则的重要依据。开展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监督,将账面资产负债、基建或技改工程项目相关材料、重大经济决策资料、个人保管或使用公共财物等列入交接事项,并作为划分离、接任干部责任界限的依据。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扩大招标采购范围,避免一把手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制衡“决策权”,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决策机制,推行决策权分散改革,促进权力向副职分流,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工作和招投标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由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时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硬性规定。推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试行社会征求意见和专家听证制度,杜绝一把手拍脑袋决策。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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