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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5-10

中共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25)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及中央、省委一系列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全市按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9号),结合全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一号工程”意识,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紧盯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两大目标,组织实施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1236”扶贫攻坚行动,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谋划制定了“1+16+5”精准扶贫方案,以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精准扶贫政策落地为重点,将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整合,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定西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之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定西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先后被国家列入“三西”农业建设重点地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进行重点倾斜扶持,但由于受自然环境、基础条件等因素制约,全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2015年,全市稳定脱贫19.16万人,返贫人口0.34万人;2015年底全市还有贫困人口44.35万人。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决战决胜的冲刺期,越往后脱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要如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和“十三五”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导向不变、重点不移、靶向不偏,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齐心协力向贫困发起总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

二、明确目标,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一号工程”,紧紧围绕“3456”的工作思路,即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投入导向、改革导向“三个导向”,落实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支持、金融支撑“四个到村到户”,强化双联行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帮扶、强化基础建设、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助推精准扶贫“五个助推”,深化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健全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扶贫格局,瞄准既定目标不动摇,紧扣重点难点增实效,集聚资源要素,凝聚攻坚合力,举全市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实现“两个确保”。“十三五”前两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确保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15万人以上,陇西、安定、临洮实现整体脱贫摘帽;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15万人以上,漳县、渭源、通渭、岷县实现整体脱贫摘帽。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县区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55823元的基础上,2016年增长13%,达到6580元以上;2017年比上年增长13%,达到7435元以上。贫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5年七县区统计局、调查队、扶贫办调查测算的3498元的基础上,2016年增长15%,达到4023元以上;2017年比上年增长15%,达到4627元以上。

——实现“六有五通”。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专业合作组织、有互助资金协会、有标准化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新村新貌,通沥青(水泥)路、通安全饮水、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探索生态脱贫、绿色发展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群众富、生态美,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开发式扶贫方式,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保障贫困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志,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脱贫成效为目标,充实完善“1+16+5”精准扶贫政策,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推动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

三、完善落实“1+16+5”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到人

(四)强化扶贫对象精准管理。突出抓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和“853”挂图作业工作,不断夯实精准扶贫工作基础。

——抓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坚持把精准识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实行贫困监测结果与调查摸底相结合,严格按照统计部门监测的年度贫困人口规模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自下而上调查摸底,搞清贫困人口数量、分布及贫困状况;自上而下调查核实,按统计监测结果宏观调控年度建档立卡规模。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逐户逐人彻底核清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的实现程度,通过“12345”的识别程序,把所有该享受扶贫政策的贫困户纳入扶贫对象,实行贫困人口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抓好大数据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一培训、二采集、三审核、四录入、五联网”(一培训指县级培训、行业部门培训和乡村培训,二采集指驻村帮扶工作队入户采集和行业部门进村采集,三审核指村级初审、乡镇复审、行业部门联审、扶贫部门审核备案,四录入指村级录入户级信息、乡镇录入村级信息、行业部门录入县级信息、系统审核反馈信息修改录入,五联网指通过联网实现信息数据的资源共享)的工作步骤,扎实做好大数据平台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各级各部门的审核把关责任,稳定录入工作队伍,建立各级各部门联络制度,逐级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有人管、不脱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运行的规范化。

——抓好“853”挂图作业。认真落实“853”精准脱贫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精准扶贫施工图、任务书、时间表。对“853”挂图作业实行审核把关责任制,层层明确作战图具体制作、数据填写和审核把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逐级审核签字,确保作战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更新及时,并与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和到村、到户信息衔接一致,用挂图作业的精细化管理,倒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

(五)发展产业脱贫。加快实施《富民产业培育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培育壮大中医药、马铃薯、草牧、果蔬等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提高农村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贫困县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冷藏、市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扶贫产业品牌,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16年实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对贫困村的全覆盖,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到2017年每个县区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在6个项目县区92个项目村推进综合产业链发展、公共服务设施与服务支持、产业扶贫机制研究和推广,为项目管理与监测评价创造经验。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到2020年富民产业收入至少占到当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中医药产业方面,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工作,着力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加快现代制药产业发展,强化企业辐射带动功能,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2016年全市中药材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左右,建立标准化药源基地80万亩、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6万亩,培育中药材产业村410个,中医药企业解决长期稳定就业贫困人口2000人。加大中药材产值保险力度,中药材产值保险承保面积达到12万亩以上。马铃薯产业方面,抢抓国家马铃薯主食化战略机遇,加强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鼓励支持马铃薯种薯、加工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马铃薯贮藏窖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2016年全市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建立标准化种植基地270万亩,马铃薯加工龙头企业吸纳长期稳定就业贫困人口1000人以上;种薯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原种扩繁基地6万亩,带动适宜区贫困户3万户。加快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实施马铃薯种薯“一分田”工程。强化马铃薯保险保障作用,2016年全市马铃薯承保面积达到200万亩。贫困户建设马铃薯贮藏窖200座,新增贮藏能力3000吨以上。草牧产业方面,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利用好金融贷款,逐步扩大牧草种植规模,有效提升贫困户养殖效益。2016年力争在贫困村新扶持培育养殖专业村90个,新发展家庭适度规模养殖户5671户、养殖专业合作社99个,新建养殖场76个。果蔬产业方面,因地制宜培育以苹果、核桃、沙棘、油用牡丹、欧李等为重点的经济林果产业,加快林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每年新增经济林果面积8万亩以上。充分利用引洮水资源,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扩大以塑料大棚、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精细蔬菜和以高原夏菜为主的露地蔬菜规模。2016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左右,新增设施蔬菜2万亩,在贫困村培育蔬菜产业村89个。光伏、风电产业方面,抢抓定西市七县区被国家确定为光伏扶贫重点范围的政策机遇,以县区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布局和模式。在土地资源缺乏区域,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因地制宜、分阶段整村推进。积极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科学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和收益分配管理制度,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资产性收益。力争到2020年,全市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光伏发电收入3000元以上。积极推进通渭、安定、陇西三县区风电场建设,全力推进临洮漫洼、渭源风磨梁、陇西福星梁等地区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风电资源开发,把风能资源开发作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进一步壮大县域特色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乡村旅游产业方面,在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开发景区辐射型、通道景观型、城郊休闲型、农业观光型、养生保健型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业,扶持建设一批旅游专业村和农家乐,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加大与省公航旅集团的合作,全力做好已签约项目的建设投用。

(六)引导输出劳务脱贫。继续实施《劳动力培训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构建“政府推动、市场促动、能人带动、社会联动、本人主动”的多元化输转新格局。2016年确保平均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并实现稳岗增收,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稳定在15.12万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18亿元,并逐年稳步增长。做好劳动力资源信息管理,建立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劳务输转实名制数据库和用工信息储备库,做到贫困劳动力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从市到县到乡到村数据共享。积极开展劳务扶贫工作试点,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广实施劳动力精准培训输转“元古堆”模式,制定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为单位的村级贫困劳动力精准转移就业五年规划。各乡镇扶贫工作站要确定35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着力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资金,实现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下达培训任务,统一制定培训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统一补贴政策“五个统一”。免费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精准培训,2017年完成新增“雨露计划”两后生和全市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全覆盖,使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掌握1门致富技能,实现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支持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到2020年前,依托定西电大和定西理工中专建成2个高标准的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基本满足本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培育特色劳务品牌促进就业,每年开展3000人以上的劳务品牌项目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贴标准。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优势工种,打造提升“薯乡牛肉拉面师”、“牛谷河畔彩绘匠”、“灞陵电子工”、“狄道鲁班建筑汉”、“贵清摘棉嫂”、“李氏故里缝纫工”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加强驻外劳务服务站和基地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力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重点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就业人数集中地区的用工情况详细调查摸底,对已转移就业人员的务工时间、地点、行业和工资收入进行全面分析,对未转移就业人员的务工意向进行全面汇总,做到输转有目标、援助有措施、服务有保障。大力开展精准脱贫“企业+贫困村”招聘活动,积极协调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务工。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发放跟踪服务联系卡,健全完善以劳务输转行业协会为纽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劳务经济人队伍、各类民办劳务中介机构、驻外劳务机构为补充的“五位一体”劳务经济市场服务体系,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与市场有效对接。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鼓励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实施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依托国家和省上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健全贫困农民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创业典型,充分释放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倍增效应。2016年,全市农民工创业人数突破1万人,吸纳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2万人,并逐年稳步增长。

(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对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优惠政策,完善落实《易地搬迁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采取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建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集中安置,结合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方式妥善进行安置。按照保基本、守底线的要求,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坚决防止变相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因搬迁致贫返贫。按需配套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学校、敬老院、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实现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长期贷款、农户自筹等各类资金的无缝对接,建立县级融资平台,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强化对搬迁群众的培训,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2016年全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7万人,其中贫困户1.55万人,到2020年对有搬迁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八)加强生态建设脱贫。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完善落实《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恢复的地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生态脱贫的路子。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黄土高原综合治理、造林补贴、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治理、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每年新增造林封育30万亩,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3.4%。大力推进乡镇面山、通道工程、农村房前屋后以及村旁、路旁、田旁、渠旁“四旁”植树活动,采取市、县财政补助办法,市级财政承担10%,县区财政承担90%,每年完成城镇面山绿化6万亩,通道绿化300公里,每年植树不低于2000万棵。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将25度以上坡耕地、对规划退耕坡耕地周围的弃耕撂荒多年连片耕地实施退耕还林,2016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5.38万亩,2017年实施15万亩。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县区大力发展兼顾脱贫与生态效益的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每年新增林下种植面积6万亩,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典型10个以上,种苗培育稳定在5万亩,花卉种植稳定在1万亩。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将高深山区易地搬迁后退出的坡耕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优先支持移民搬迁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复垦后的土地作为生态建设用地。探索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积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将全市尚未纳入补偿范围的400万亩集体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积极开展全市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在每个县区创建23个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每个乡镇创建23个生态文明示范村。大力开展国土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和梯田建设,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防治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到2017年新修梯田60万亩,累计达到700.4万亩;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50平方公里,累计达到9239.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5.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争取到2020年完成47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完成152处搬迁避让工程,搬迁避让1911户。

(九)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完善落实《教育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加快实施教育脱贫工程,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所有在园幼儿免除(补助)保教费1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再补助1000元。加快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到2017年在全市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70%以上,到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并优先安排国家助学金,就读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加强职业教育,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重点,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按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助学金,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或技术技能培训。2020年前市上建设1所高等职业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2017年实现宽带网络和“班班通”全覆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实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学生的高等教育专项招生计划,争取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改变贫困状况。完善保障农村和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加大特困家庭救助力度,大力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计划。

(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强化落实《卫生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对贫困特殊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对贫困参合农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有5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资金全额进行兜底补偿。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组建由“包村干部+计生专干+乡医+村医”组成的健康促进团队,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实现贫困人口“4+1”签约服务全覆盖,普及家庭日常保健、中医适宜技术和卫生计生等政策知识,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实现市县乡村医疗联合服务一体化,依托市医院与兰大二院联合办院的有利条件,以市医院为龙头,通过辐射带动、垂直输入,缩小就医半径,降低就医成本,减少贫困群众市外就医40%左右的非医疗性支出。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开展对建档立卡重大疾病患者的精准医疗救治,将建档立卡户中的4725例重大疾病患者,分期分批联系在市、县医院进行救治。加快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2016年完成61个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提高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职业资格,选派市县医院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积极推动惠及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快农村改厕进程,完成6.8万座建档立卡户农村卫生改厕任务。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保险业助推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精准脱贫,对农村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和农村孤儿开展人身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对五保户和农村孤儿的保费,原则上由县区财政统一缴纳,个人不再负担;一、二类低保户可由县区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十一)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继续落实《社会保障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补差合理。三、四类低保对象退出后,新增对象在贫困户中评定。提高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实现低保线和脱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完成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提标工作任务,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3420元、2988元,实现政策性脱贫。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准确认定救助对象、严格操作程序、加大资金投入,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15%,改善供养条件。对农村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缴费特困群体,由县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十二)健全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到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统一标准,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建立联动监护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采取“1125”措施,加大对全市4.5万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产业扶持和托养服务实施力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大力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加强对有培训愿望的农村特殊困难人员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以及家政服务员培训中,对特困群体予以倾斜;大力发展适合救助对象的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对不同救助对象落实适应性扶持项目和帮扶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积极衔接当地企业、能人大户吸纳或带动本区域外出务工人员就地务工、回乡创业,减少留守基数。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

(十三)加快交通、水利、电力建设。抢抓国家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全面实施“6873”交通突破行动、“6363”水利保障行动。加快落实《道路建设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争取实施国家和省上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交通互联互通建设,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主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积极争取全市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大幅度增加中央投资。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通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2016年全市建成建制村通畅工程998.8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建成“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224.1公里,治理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4375.5公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使公路状况质量稳中有升,实现有路必养,农村公路养护率达到100%。实施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和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所有建制村通畅工程项目宜林路段逐年栽植行道树。加快落实《饮水安全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对存在饮水不稳定的贫困村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提升。2017年前,全面解决215个贫困村、22.06万人的饮水不稳定问题,实现贫困村全部通水,贫困户饮水安全。提高引洮一期工程的用水率,全力推进引洮二期工程建设,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加大对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快落实《动力农电覆盖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2016年解决225个贫困自然村的动力农电覆盖问题,实现全市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

(十四)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落实力度,全面落实市、县配套补助资金,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方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积极推广落实差异化补贴政策,合理确定分类补助标准。2016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53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428户,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017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8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73户,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参照临洮县聘请西安土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C级危房维修加固技术标准,对农村危房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和危房鉴定。在危房主要的受力部位,易产生裂缝部位,薄弱部位增加构造措施,对C级农村危房进行技术性维修加固,使每户加固维修费用降至10000元左右,降低农村危房改造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贫困村垃圾、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大力推进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程,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新提升。2016年全面完成18个省级美丽示范村、11个市级美丽示范村、19个县级美丽示范村建设任务。

(十五)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继续落实《电子商务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健全完善行政推进、网店服务、网货供应、网络物流、人才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六大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村级示范网店建设,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支持邮政、供销合作、快递企业向乡村发展,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件、集中配送,到2017年实现物流、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支持供销合作社在贫困村建设以现代流通为主导的村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率。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上网销售,加强对优势特色产品的品牌打造和宣传营销,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到2017年底,全市70%以上的贫困村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十六)健全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倾斜支持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具,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大力发展“农机大户联合型”、“农村能人带动型”、“工商企业领办型”、“村级集体组织创办型”等多种创办模式,抓好“一乡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全市119个乡镇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全覆盖。积极组建村级农机专业服务队,培育发展农机专业户,到2020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200个以上,村级农机专业服务队达到500个以上,培育农机专业户1.5万户以上,年度作业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全面构建起乡有农机合作社、村有农机服务队、社有农机专业户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整合使用部分没有经营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扶贫贷款,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创新“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企业+贫困户”、“合作社+流转土地+贫困户”、“农机服务队+贫困户”等多种带动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达到“合作社发展,贫困户增收”的“双赢”目标。

五、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省财政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市级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县区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市县财政要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2016年市县财政用于脱贫攻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5%2017年达到80%以上。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在全市33个脱贫难度最大的贫困村,市财政每村投入资金100万元,县区通过各种途径每村投入200万元以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富民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市县配套资金政策,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撬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健全落实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严格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要求,将市县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向全社会公告公示。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扶贫资金阳光运行。

(十八)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改进和完善各类优惠贷款贴息办法,统一贴息标准、简化贷款程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全面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到2016年底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够享受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总结推广贫困户直贷式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或能人带动、无经营能力贫困户入股分红等模式,进一步放大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使用效益。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落实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政策,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建立完善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延伸金融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农村信贷投放,2016年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村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村危旧房改造、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扶贫领域,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努力创建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发挥政策性金融特殊融资机制优势和地方政府组织优势,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强金融扶贫、财政扶贫、社会扶贫的结合。落实建设银行精准扶贫信贷支持政策,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企业给予差别化利率优惠。发挥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贫困家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措施办法,对确无经营能力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由县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签订四方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负赢不负亏,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资金的8%,并提供技术培训、安排就业,提高稳定脱贫能力。加强互助资金的建设和管理,力争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50万元以上的目标,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全覆盖。积极开展扶贫互助协会、富民产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农户多方参与的扶贫互助资金担保增信模式,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力争2016年底贫困村全部启动实施。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马铃薯、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完善中药材产值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在全市开展肉牛、肉羊、设施蔬菜等农业保险,探索开展蔬菜价格保险等农产品价格保险,对贫困户保费予以补助。

(十九)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认真落实《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由县区政府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整村推进和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统筹安排、捆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2016年统筹整合脱贫攻坚资金56.8亿元,按照“依法依规、县级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应整尽整、统筹安排”的原则,县区政府根据各类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确定资金投向,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到户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健全形成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

(二十)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扶贫开发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大力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积极争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二十一)强化科技、文化、人才支撑。加快落实《干部人才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便捷有效的科技服务。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热线,免费为贫困群众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富民政策等咨询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到2017年全市每个贫困村组建1个科技特派服务团,由1名科技特派员担任组长,帮助每村建立1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每社培养1名农民技术员,每社发展5户科技示范户,贫困户户均培训1名科技明白人。加快落实《文化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加大贫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整合文化资源,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着力打造文化富民产业品牌,到2017年实现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全覆盖。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注重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和扶贫一线流动的政策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倾斜。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二十二)提高社会帮扶实效。不断创新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等社会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系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中央和省属国家机关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中央和省属企业的更大支持。建立精准对接机制,使帮扶力量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积极引进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全市贫困村结对帮扶。加大《企业帮扶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落实力度,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借鉴元古堆村企业扶贫模式、大企业扶贫模式、入股分红模式、“公司+农户”模式、“清吉” 模式、“神龙”模式、“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公司+商会+农户”模式、“公司+协会+农户”模式等精准扶贫企业帮扶模式,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参与全产业链利益分成,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动员市内外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二十三)推进双联行动和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双联行动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用,统筹运用好双联行动与驻村帮扶工作队两支力量,着力推进双联行动和扶贫攻坚行动在目标任务、帮扶力量、资金项目、培训资源方面的“四个融合联动”。着力打造双联工作品牌,提高帮扶工作实效,注重把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六项任务”与宣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帮助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加强贫困村社会治理、提升贫困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双联干部在扶贫攻坚主战场经受锻炼、锤炼作风、提升能力,实现打造“三大工程”与推进脱贫攻坚的互促互推。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各级领导、双联单位联系村为2014年、2015年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加强贫困村的帮扶力量。充分依托驻村帮扶工作队、双联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扶贫干部队伍,健全完善“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机制,督促引导省市县乡1450个双联单位和4.2万名双联干部深化对联系村户的帮扶。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双联行动助推脱贫攻坚的“管道”和生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建档立卡和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工作,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研究提出分类施策的具体办法和行动计划,制定到村到户个性化的帮扶措施,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见效。加强对双联单位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做到贫困村、贫困户不脱贫,双联单位不脱钩,驻村帮扶工作队不撤队伍。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双联干部和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四)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健全落实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市委常委包抓县区,市级领导联系贫困乡镇、贫困村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强化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推动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脱贫攻坚期内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推荐就地提级。

(二十五)健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与市上分管领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脱贫、全市合力促攻坚”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强化行业扶贫责任,按照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牵头制定“1+16+5”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市直部门,要加强政策梳理和对接争取,充实完善专项支持计划,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到村到户措施落实。

(二十六)加强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贫困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实施细则》,健全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考核体系,大幅提高减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督查制度,多维度督促检查“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指标体系的完成情况,防止和纠正只看收入指标、忽视其他指标的倾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逐一督查落实到位。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贫困县和贫困村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对计划提前退出的贫困县,进行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贫困县区约束机制的意见》,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十七)严肃追究虚假脱贫责任。格执行“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实施办法,明确市县乡村各级对脱贫结果认定真实性的责任,着力防止和根除“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紧盯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情况,对预脱贫对象进行量化评价,对达到脱贫指标的,通过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环节,层层审核把关脱贫退出。市、县区建立第三方脱贫评估机制,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问责制,强化县区和行业部门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把关责任,对于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纪检监察和审计、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特别要对故意弄虚作假、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虚假文字材料、指使数据造假,让贫困人口“被脱贫”的现象,按照“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逐级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二十八)夯实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基础。加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针对性地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深化“支部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农民富在产业链”的“三链”建设,采取“党组织+”工作模式,实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职能覆盖、领导覆盖“四个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实施“能人引领”工程,选优配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核心的村“两委”班子,发挥好村党组织书记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推行“党员能人组团带动型”、“党员责任区帮带型”、“党员先行承包带动型”等扶贫模式,力争到2016年底培育创建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基地190个。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六议三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十九)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构职能,充实配强扶贫开发工作力量,加强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明确扶贫工作站职责,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强化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和培训工作,并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三十)努力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县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深入挖掘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广泛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建立脱贫荣誉制度,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脱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来源:定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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