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释放政策红利激励人才创新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8-30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陆续出台《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在评职条件上做减法,资金扶持上做加法,收益分配上做乘法,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励各类人才和团队积极创新。
评职条件侧重激励务实创新。坚持科学基础研究重在业内认可和应用技术研究重在市场认可的导向,分别以著作等理论成果、专利和软件等知识产权、创新产品等实物成果,组织管理创新和服务成效等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激励科技人才创造活力。对获得国家、省部(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等五类科技创新人才,取消学历、论文、外语等条件限制,优先申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收益分配侧重推动成果转化。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国有企业的科技人员和团队转化科技成果,实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分红奖励。入股奖励的股权价值总额不低于该项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的20%,但不高于50%。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获得的收益,可提取不低于50%的收益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上不封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以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以及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员,上不封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主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资助,计入当年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资金扶持侧重支持创新创业。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强化金融对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明确对人才创新创业实行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一是给予专项补贴支持。市财政专项经费补助人才创新创业,对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房租、宽带接入等费用给予补贴。每年整合不少于2亿元的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众创空间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对遴选出的产业科技创新团队、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45万元的经费资助。二是给予引导基金支持。设立30亿元的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以公益参股和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扶持种子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三是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对入选重庆“特支计划”的5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至4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入选“两江学者”计划的专家给予每人240万元以上的科研经费。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