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强化措施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2-21
近年来,通渭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解决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强化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细化“上”的标准,明确“下”的要求,加强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优化班子结构和整体功能,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一是树立导向,营造氛围,促干部“干”有激情。着力在干部选任中树立导向、凝聚合力,将班子配备、干部选任与减贫摘帽直接挂钩,注重在精准扶贫一线识别选用干部,将精准扶贫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作为班子政绩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严格按照班子考核等次使用干部,坚持“三先三后三优先”:即先考核后调整、先政绩后资历、先看班子后看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好班子”中的好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同一班子中考核排名靠前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同等资历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乡镇和部门“一把手”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只调整一次,年中一般不作调整,向市委推荐提拔干部时优先从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中推荐。
二是精准研判,细化流程,促干部“上”有保障。在干部动议提名中,严格按照职数和空缺情况提出动议意见,综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单位推荐意见,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班子研判做到“三查三看”,干部个体研判做到“四查五看”,形成“分析研判—初步建议—个别酝酿—形成方案”的研判动议流程。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既充分体现“群众公认”的原则,又坚决反对“唯票取人”,不断改进考察方式,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综合分析等方式,立体式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实行考察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在干部讨论决定使用中,坚持集体酝酿制度,充分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全面实行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选拔任用干部票决制,并进行任前公示和廉政谈话,做到把关严格、讨论充分、酝酿到位,监督有效,彻底解决“带病提拔”问题,确保民意好、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上”得去。
三是从严治吏,明确标准,促干部“下”得顺利。研究制订了《通渭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充分考虑运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把工作成效作为“下”的标尺,对考评排序中位于后列的干部进行处置。明确了干部“下”的5类36种具体情形和5项工作程序,对需政策性调整、问责调整、不适宜现职调整、不胜任现职调整、违纪违法调整的5种调整渠道和范围进行了细化分类。制定了《通渭县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工作实施意见》,对在重点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始终保持从严治吏的高压态势,坚决惩处了一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先后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违反八项规定、失职渎职、考核“不定等次”的26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完善机制,稳步改革,促干部“下”有所为。为确保“下”的干部不消极、不气馁,不怠工。对“下”来的干部,由组织部长进行专题逐个谈心谈话,客观公正评价他们工作中的成绩和优点,指出缺点和不足,讲清调整原因和理由,教育引导干部放弃“降级降职丢面子”的想法。鼓励他们正确对待职务调整,认真反思,重整信心重新打开工作局面。对年龄较大、身体较差等原因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工资待遇,按规定享受职级并行待遇等方式,鼓励他们继续参与单位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出谋划策。对犯了错误,能力不适应岗位需求的干部,坚持区别对待,因人而异重新安置,引导“下”的干部主动接受政策理论知识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鼓励他们通过不断充实自己重新走上领导岗位,确保“下”来的干部仍然愿干事、能干事,有效避免干部在“下”的过程中引发矛盾。
来源:定西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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