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五项措施”加强试用期干部管理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3-8
近年来,通渭县在推行试用期干部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五项措施,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岗前教育制。新提任领导干部上岗前,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负责人与其进行个别谈话,进行教育引导,明确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及时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进行集中培训,使其尽快转换工作角色,适应新岗位需要。
二是目标责任制。试用干部到任后,根据岗位职责,详细制定个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应采取的工作方法,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后,确定为干部在试用期间的具体履职标准,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一线培养制。根据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使其在实践中加强锻炼、增长才干。同时,安排部分新提任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驻村工作,直接接触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参与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工作。
四是“1+1”帮带制。要求试用期干部所在单位“一把手”作为帮带责任人,采取“1+1”帮带的方法,对新提任干部多帮助、多指导、多关心、多沟通,帮助试用期干部尽快适应新角色,在实际工作中提升领导水平。
五是民主考评制。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对干部试用期内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通过廉政鉴定、“一述两评”、个别谈话等环节,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职情况及8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
来源:定西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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