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强化工作措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8-1-19
通渭县始终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底线,逐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推行“双谈”,强化事前防范。即任前谈话和苗头性问题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对新提拔和调整担任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任前由县委和组织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就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部分在工作中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科级干部,严格按照《通渭县县管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谈话诫勉。2017年以来,先后对126名提拔任职和平职转任的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对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提醒,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函询,对2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推行“双评”,加强用人监督。即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对平级转任的干部和被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民意测评。通过测评检验被调整任用和提拔任用的干部能否胜任本职工作,是否得到广大群众干部的公认,进一步加强用人监督和用人质量评估。2017年对新提拔的58名干部和平级转任的68名干部在所在单位进行了民意测评。
三是推行“双审”,实现源头治理。即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在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努力探索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及任末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带病提拔”、“带病离岗”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2017年在领导干部审计中,安排离任审计24人、任中审计5人。
来源:通渭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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