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实行党员红黄预警提醒制度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11-1
嘉峪关市制定《关于实行党员教育管理红黄预警提醒制度的通知》,通过规定提醒范围和对象、规范预警实施程序、加强党员自我管理等措施,实行红黄预警提醒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把从严管理党员的要求落到实处。
明确适用范围和对象。《通知》明确连续3个月以上不缴纳党费、不参加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主题实践活动等组织生活和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以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民主测评不合格票率达到或超过40%的党员实行黄牌预警;连续6个月以上不缴纳党费、不参加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主题实践活动等组织生活和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以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民主测评不合格票率达到或超过60%的党员实行红色预警;受到黄牌预警提醒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受到红牌预警提醒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一年。年老体弱不能经常参加党组织活动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工委批准后,可不纳入红黄预警提醒制度管理范围。
规范预警实施程序。《通知》规定,党支部对照党章要求、党员的日常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预警对象,下发预警通知单,并指派专人送达预警党员本人或亲属手中,告知相关情况。被预警党员在接到预警通知单后15日之内必须到所在党支部报到,黄色、红色预警的整改期限自党员报到之日算起分别为1个月和3个月。预警对象报到后,党支部通过与其谈心谈话、指定帮助教育党员、建立个人整改台账、全过程跟踪记录等措施,对被预警党员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按期转化提高。预警对象在整改期限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帮助教育,及时改正的,把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改正提高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所在党支部,并书面提出解除预警的申请。整改到期后,党支部要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被预警党员整改情况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被预警党员在整改期限内积极整改,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的,解除预警;被预警党员在整改期限内消极应付,没有明显改正表现,思想认识没有明显提高的,支委会要及时研究讨论,提高预警等级。
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能力。《通知》提出,对党员“红黄预警提醒制度”明确已经达到红色预警等级的,支委会要提出组织处理初步意见,党支部报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凡受到预警提醒的党员,年度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党员红黄预警提醒制度的实施,不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提高了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力度,而且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忘入党初心、不忘组织培养之恩、不忘党员义务职责,自觉对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合格党员标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立足本职岗位担当尽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应有贡献,真正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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