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7-13
金昌市金川区制定出台《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着力营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积极作为的发展环境。
明确3个区分开来,为改革者撑腰。《办法》明确规定,容错纠错工作要遵循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履职担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明确18项容错情形,为担当者担当。《办法》明确规定,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或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与其他组织或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符合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因实际工作环境复杂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在深化改革创新实践中,经民主决策程序,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偏差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等18种具体情形,可以申请容错,引导广大干部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打消干部在改革中大胆试水“怕出错”的顾虑。
明确3种纠错方式,为实干者鼓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有错必纠、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存在过错或失误,但达不到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采取3种方式进行纠错:一是立足于事前防范,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以询问、告诫等方式给予警示和提醒。二是立足于动态监督,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具体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工作失误和决策偏差,采取函询、定期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给予适当诫勉。三是立足于保护挽救,对已经造成的错误事实,由问责机关作出免责认定的同时启动责令纠错程序,下发纠错通知书,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限期整改。
明确4类保护措施,为负责者负责。成立由区纪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主要领导组成金川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审查委员会,对容错免责事项进行评审认定。明确规定经区容错纠错审查委员会作出容错纠错认定后,可以在4个方面免责或减责: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查处诬告行为、公正核查处理、容错教育等4项措施进行澄清保护,坚决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者撑腰、为实干者鼓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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