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全面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7-21
酒泉市全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着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制度落实,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选任干部的总章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要求选用干部,做到履行环节不减少,执行标准不走样,严守程序不变通。今年以来,结合“工作到支部、督查抓落实”为主题的组织工作“督查落实年”活动,先后深入7县市区和9个市直部门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干部选任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坚持廉政审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严格“凡提四必”审核,对考察对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干部档案进行任前审核核查,同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检、检察、计生、信访和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了以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为主的“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扩大了信访举报的途径,防止了部门单位有情况不报、干部举报无门等情况的发生。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程序的原则,对市直机关新任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共同组织进行任前廉政测试、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从干部任用的源头上强化了廉政要求。
坚持分析研判,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关口前移。从加强市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入手,先后制定印发了《酒泉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关于集中开展“两谈一提”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将综合分析研判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年初以来先后开展了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6个单位的市管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做在日常,将考察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坚持明晰责任,完善选用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干部动议、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情况作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手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做到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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