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四项制度”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8-23
榆中把深化“为民服务四项制度”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在“实”做上深化拓展,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为民服务承诺常态化。根据村乡干部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群众需求,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为民服务承诺书》。围绕定诺、承诺、践诺、述诺、评诺等“五个环节”,实行每季一通报、半年一检查、年底一总评的“跟踪式”督查,推行承诺实事、方法措施、完成时限“三个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工作积极、践诺到位的进行奖励,对“拖后腿”的进行通报批评,杜绝承诺“空头支票”,推动乡镇村干部承诺践诺常态化。
为民服务代理广泛化。把相关部门的69项事务纳入代理范围,与卫生、农业、社保等18个部门开了“直通车”,使为民服务代理内容更为细化、范围更为广泛。各乡镇统一制作“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工作流程图”和“受理事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工作职责”公开公示板,统一悬挂标识,流程图和公示板上墙。印制《为民服务代理便民手册》发放到农户,设立咨询服务台,让群众知道有事“找谁办”和“怎么办”,有力地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这种“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办事方式,日益受到群众的好评,实现了党群干群关系良性互动。
主动上门服务人情化。本着“深入生产一线、融入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的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作为主动上门代理服务的对象,建立定期上门走访机制,每一名村干部联系一户重点户,及时走访了解困难群众所需所盼,主动代办医保、养老保险等手续,变群众“找上来”为干部“走下去”,使为民服务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民情联系工作制度化。依托“为民服务代理制”这个平台,乡村干部分片负责,打破传统的服务方式,每月一次入户走访,及时登记和更新村情户情信息,凡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及时掌握,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并根据村情户情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做到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各乡镇建立《民情档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册,以户为单位登记建台帐,详细反映每一户家庭情况。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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