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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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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意见》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8-30

张掖市着眼提高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水平,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意见》,规范完善程序,从严审核把关,严明纪律规矩,不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质量。

规范完善民主推荐。党委(党组)向市委推荐干部,必须在广泛听取意见、与市委组织部先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作出负责任的说明。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在全面了解掌握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在干部任前民主推荐时,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范围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

从严确定考察对象。坚持考察对象标准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任前民主推荐与其他渠道推荐情况进行印证,并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规范考察对象确定程序,考察组将民主推荐情况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向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适度反馈;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综合考察组反馈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与考察组进行沟通;市委组织部综合工作需要等情况,报市委同意后确定考察对象。

深入细致考察了解。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定期考核、定点调研、谈心谈话、无任用推荐、相关部门单位联系通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根据不同考察对象的岗位经历、日常表现、情趣爱好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注重听取直接共过事、了解情况的人员和不同意推荐考察对象人员的意见,深入分析廉政、作风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特别是对从事人财物管理、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工作的干部,采取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社区党组织、服务对象意见和家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方位“体检”。建立拟提拔使用人选集中会审制度,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的实际情况。

严格人选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考察对象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存在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有涂改造假现象、干部信息认定有误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与干部本人填报不一致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党委(党组)向市委组织部上报考察建议名单时,对相关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双签字”,考察对象确定后,市委组织部书面征求纪检机关、检察院、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有关考察对象的举报反映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对相关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影响提拔使用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中止选拔任用程序。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干部考察队伍,加强考察工作业务培训,促使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的人员熟悉干部选任工作规定要求,掌握考察工作程序方法,增强考察工作责任意识。强化推荐考察责任追究,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或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影响使用的问题,由于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考察组组长、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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