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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9-22

王京凯

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中,《奉法者强》、《大智立法》、《依法行政》等多集,都少不了“领导干部”这个群体,体现出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不平之法、无法外之人、无法上之权,领导干部职位再高、权力再大,也要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让权力在法治框架下阳光运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普通老百姓做事要守这个规矩,领导干部用权更要守这个规矩。然而,总有一些领导干部喜欢游离在法律的边缘,自以为是地打擦边球、耍小聪明,造成不良影响。“法无授权皆禁止,法不禁止皆自由。”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理解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思维,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尊法的模范,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权力是把“双刃剑”,在法定范围内合理用权就能造福社会,越过法律红线滥用职权便会祸国殃民。少数领导干部视公权为私有,把法纪当摆设,以权谋私、无法无天,最终触碰法律的利刃,自食恶果。极少数领导干部以权压人,甚至以权抗法,搞些打招呼、递条子的“把戏”,造成恶劣影响,自毁形象。“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会徇私枉法、破坏法治。严格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不留后门、不讲情面,就没有权力滥用的可乘之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公平、坚持正义,才能防止权力干预司法,守住公平正义这个司法“生命线”。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法治是对权力最有力的监督,是管住“关键少数”的最佳利器。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既是对权力的约束,更是对广大干部的保护。只有用法治扎紧权力的“笼子”,才能用权为民,利国利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的利剑才会越磨越亮,权力的“笼子”才能越扎越紧。(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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