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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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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三个到位”强化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8-12-21

为解决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切实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通渭县从补贴标准、年限认定、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建立了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落实机制。

补贴标准到位。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任职时间满6年及以上的村干部离职后享受定期定额补贴,村书记、主任、文书补贴分为任职满6年不足10年、满10年不足15年等6个梯次,补贴从600元起,每增加一个梯次补贴增加200元,超过30年的,每超一年增加补贴5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离职补贴标准在同样的任职年限比村书记、村主任每年少200元。

年限认定到位。村党支部正副书记的任职时间,从乡镇党委批准之日算起;村委会正副主任的任职时间从村民选举之日算起;村文书的任职时间,以村委会任命之日算起。村干部离职后又担任村干部职务的,其间断年限不超过3年,且原工作年限长于间断年限的,可将间断前的任职年限折半合并计算;因违纪、违法被免职、撤职或罢免和自行辞职等原因间断后又重新任职的,原任职年限不计算在内。

保障机制到位。村干部离职补贴主要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由乡镇政府每年一次性集中发放。凡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村干部离职补贴审批表》,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核算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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