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精准施策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来源:通渭县委组织部 作者:: 阅读: 时间:2018-5-25
通渭县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大力实施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着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建设村级电站,发展“光伏能源型”经济。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光伏项目资金与银行贷款融资,以1:1的出资比例,在全县18个乡镇通过“村委会+经济组织+农户”和县内“飞地”联村共建方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51个,总装机容量8万千瓦,实现全县155个贫困村和43个非贫困村中的特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全覆盖,其中省管党费补助390万元、福州援助企业对口帮扶600万元,用于43个空壳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每村补助30万元。村级光伏电站资产和收益以及用地收益均归村集体所有,对采用农光互补等模式建设的,其大棚、土地种植可以由村委会返租给贫困户、光伏农业经营者、专业合作社进行经营管理,产生的租赁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每村每年实现集体收益10万元以上。目前,全县已建成并网村级电站47个,装机容量9275千瓦,滚动带动贫困户1855户,累计实现发电量414万度,实现村级集体收益364万元。
支部示范引领,发展“公司化运作”经济。积极学习借鉴“三变”改革产业发展公司化运作的模式,县上成立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乡镇成立分公司,采取“整体工作党委政府推动、产业发展公司化运作、组织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村集体和贫困群众入社入股分红”的运作模式,在县农业发展公司和乡镇分公司全部成立党组织,由党组织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按照“支部引领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三变改革、三变改革助推脱贫攻坚”的思路,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形成“党组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平台和组织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实现每个“空壳村”均有稳定可持续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盘活资源要素,发展“资金补助型”经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按照“三变”+养殖、中药材、设施蔬菜、小杂粮、乡村旅游 “五种模式”,通过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技术入股及联合等方式,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有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马营镇华川村把政府投资的2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作为村集体资金,入股到通渭县西川农产品合作社,合作社自筹700万元建成日光温室6座、塑料大棚35座的设施农业项目,合作社每年按投资额的10%给村集体分红,年均可实现集体收益20万元。李店乡李店村利用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集中流转土地50亩,建设日光温室6座、塑料大棚50个,出租给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经营,村集体年实现收益5万元,在李店乡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县财政投入9850万元,分年度实施项目,其中2018年实施项目96个4800万元、2019年实施项目73个3650万元、2020年实施项目28个1400万元,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村集体每年按照项目股本8-10%的比例进行分红,每年可实现集体收益4-5万元。目前2018年实施的16个村项目已经确定,正在组织施工建设。
坚持以地生财,发展“土地营运型”经济。将土地作为村集体重要资源,在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集体土地入股或外租的形式,从参股企业获取分红收益,鸡川镇牛坡村、常河镇常河村对村集体土地进行出租,年实现集体收益0.96万元、0.7万元。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村庄综合整治等项目,把农户分散撂荒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建成高效农田后统一出租经营,或作价入股到其他经济实体参与分红,陇阳镇周店村将村集体塑料大棚返租给企业,年实现集体收益5.1万元。对因实施重大项目、城市拆迁等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来源,积极兴办实体经济或兴建铺面、库房等经营性资产,实现滚动发展,平襄镇城关村对城区铺面进行出租,年实现集体收益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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