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县级涉改部门“三定”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9-2-22
2月21日,我县县级涉改部门“三定”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三定”规定的起草、审核和审批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兴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就全面落实改革方案,做好涉改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李兴平要求,一要深化对“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定”工作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方式和中心环节,也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抓手,各涉改部门要切实深化对“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制定和调整“三定”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二要把握好“三定”工作的重点任务。各涉改部门要参照上级对应部门“三定”规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和我县实际,对部门职责逐一进行梳理调整,在“三定”规定中具体明确。要把“三定”规定的制定、调整工作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理顺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关系,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做到既上下对应、又符合实际,确保全县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三要抓好“三定”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吃透改革政策,把握精神实质,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各涉改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在吃透改革政策的基础上,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细致的要求,扎实做好部门“三定”起草工作,力求制定和调整的“三定”规定准确、规范、合理,不偏离改革的方向。
会上,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涉改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对“三定”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编办负责人就“三定”工作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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