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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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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来源:通渭县委组织部 作者:: 阅读: 时间:2019-5-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群众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依法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影响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此,请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和幕后推手以及恶意侵占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恶意妨碍公务、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菜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有组织地操纵、经营“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组织团伙非法催债讨债、非法拘禁当事人等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抢拐骗” 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11.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以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及时受理、核办、查办、转办;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通渭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2—5912459   举报邮箱:twxshb@163.com

中共通渭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932—5552750   举报邮箱:twxzzb@163.com

 

 

中共通渭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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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中共通渭县委组织部
邮编:7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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