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多措并举奏响村集体经济“蝶变曲”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20-12-11
通渭县把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夯实脱贫基础的重要举措,抢抓机遇、用活资金、盘活资源,以光伏收益、折股分红为主的村集体经济逐年增长。今年总收入达8111.46万元,其中村级电站收益7505.66万元、其它收入605.8万元,为稳定脱贫和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借力光伏扶贫,拓宽增收渠道。抢抓国家能源局定点帮扶机遇,2014年被列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县”,建成光伏扶贫项目16·24万千瓦(户用分布式电站807户2421千瓦、村级光伏电站96个9万千瓦、集中式电站2个7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资产归198个贫困村集体所有、发电收益形成集体经济。累计分配收益1.06亿元,其中今年分配收益7505·66万元、村均37.9万元。同时,榜罗镇桃园村2万千瓦集中式光伏电站为41个非贫困村每村分红3万元、增加集体经济123万元,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
盘活资源要素,强化主体带动。坚持因村施策、多元发展,采取“县农发公司+龙头企业+贫困村”模式,由县农发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与企业合作,将投入的扶贫资金量化到贫困村,企业每年按8%向村集体分红;投资350万元在10个乡镇建成金银花烘干基地,以村集体资产入股到清凉沅公司,每年按8%向村集体分红;安排资金672万元在李店、三铺、北城等乡镇实施金银花育苗、辣椒种植、中蜂养殖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带动村户增收。累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290万元,其中今年收入482.8万元。
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资产管理。坚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指导监督,制定落实《通渭县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产权、规范收益分配方式和程序,靠实监管使用责任,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发挥应有效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注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提升,修订完善《通渭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全县332个村全部登记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负责村级集体经济收支,健全村级集体资产资金台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规范收益分配,实现村户双赢。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明确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机制,把村集体经济收入的80%分配到户,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报酬、特殊困难家庭补助、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配股等方式,带动1.8万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剩余20%作为村集体公益性资金,助力建强基层党组织、提升农村治理能力,有效解决了贫困村“无钱办事”的难题,在保障群众稳定增收、发展村级事业方面发挥了良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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