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重在找准“督点”解决“堵点”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23-4-23
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督查是了解基层真实情况,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生效的法宝利器。笔者认为,各级党委政府在运用督查这把“利剑”时,关键是要找准督查的“督点”,帮助基层解决“堵点”难题,确保督查不形式,督查出成效。
以服务党的事业为“出发点”,带着问题谋篇布局。督查是督促各级落实党的理论、政策、方针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严肃性、原则性,开展督查工作不能随心所欲、不能任性妄为,要始终坚持服务于党的事业原则,抓住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工作,发挥好助手作用。在制定督查计划时,要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对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各类专项会议等确定的工作事项、计划安排、政策举措进行谋篇布局,督查计划要定人、定事、定时、定责、定量,确保目标不落空、责任不悬空。
以动真碰硬务实为“发力点”,奔着问题开展督查。开展督查时要力戒形式主义,打破“固定路线”的束缚,“不通气”“不预约”“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实地察看。要根据前期掌握的碎片化线索,多采用抽查暗访的形式,到“没有准备的地方”看看,往“情况一般的地区”走走,全面、准确、深透地获取“第一手资料”。要摒弃“老好人”思想,在督查时不能蜻蜓点水,带着“感情”雾里看花,要带着“责任”真督实查,督深查透,做到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督在关键处、查在要害点,见人见事,切实提高督查工作质量,真正形成“督一件、成一件、带一片”的效益。
以提质增效补弱为“落脚点”,盯着问题整改提升。督查只是一种手段,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并促进问题解决,才是根本目的所在,要践行“督中有帮、督帮一体”的理念,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体现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要多考虑基层的实际困难,多为基层服务,帮助基层单位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只“督”不“整”, 督完之后“长时间没动静”或者一督了之,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其立查立改、立改立成;对需要时间整改的,督促其不等不靠、限时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要常态监督、持续整改。对一些反复出现、悬而不决、久督不治的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导,多来几次“回头看”,多杀几个“回马枪”,做到“不见效果”决不收兵。(县委组织部 陈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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